枯灯鸟

第二章·和光同尘

本文献给地面上所有光与暗的生灵


“辰州!你回来啦!”

“辰州,吃糖吗?”

“呐,辰州州,你怎么都不和我说说话?”

“辰州,你看那边又在打仗了……”

“唉,好无聊啊~吃西瓜吗?”

辰州她是我唯一的同伴,但她从来不跟我说话。虽然有一个人听你说话、尝一尝你觉得好吃的东西、和你一起用勺子吃掉另外半个西瓜是一件很棒的事情啦,但是一个人单口相声其实也很累啊。

但是我从来不和她抱怨。每天晚上她睡在我身边,睡姿不好还不停往我怀里蹭——只要开着窗户叫星星的光芒透进来,一看到她那么可爱的睡颜我就完全没法抱怨她白天的冷漠,光是借着一点点光数她细密的睫毛,就叫我足够幸福——怀着一颗三俗的少女心,期待着第二个晚上。

辰州与我是创世时仅有的两个个体,只是后来我装星光的玻璃罐撒了,人们以为是我司掌一切的唯一的神,而完全不知道辰州的存在。实际上辰州掌管时间与空间,而我掌管着光与暗、生与死、爱与恨这些零零散散虚虚实实的、大概被称作“命运”东西。

不过辰州好像并不是十分在意是否被世人知道,在可以见人的时候总是消失不见——我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,莫不过是时空中她创造的一个间隙。人们自然而然地以为时空的流动变更是最最普遍的规律,反倒是我们这个懒散的神被大肆传颂——不过每个地方的语言习惯不太一样,等我的名字传出去后不知道变了多少次了,不仅男女都没有分清还给我创造了一个族谱,想想我也该称颂一下我的子民和我一样想象力丰富。

我的子民——虽然我不想这样称呼他们,也非常希望事实是和他们所谓科学的研究成果是一样的,就是他们是从猴子,或者猩猩进化而来的;但是他们的灵魂,是“光”。我想说的并不是那种纯澈美好的“光明”,这并不涉及性本善或是性本恶,“光”是单一的、是最原始的颜色、最初的东西,所谓“要有光”只是一种命名方式,如果我把它命名成“暗”也无伤大雅。与“人”同时创造的还有“妖”,他们的灵魂来自最初的混沌,是在“光”的对比下产生的“暗”。他们是吸收了混沌的生物,有着植物或者动物的本体。他们渴望变成人,至少是幻化成人的样子,融入人类的社会,这大概出自我的起名不慎——

我喜欢我带去的光,就说光是温暖的、伟大的、好的,人类就自为是温暖的、伟大的、好的;相对来说,妖也会觉得自己是薄凉的、卑微的、坏的——其实我也没有说这个啦,但这就是所谓的“和光同尘”吧。这一切都取决于我呀,一个懒散的、久未露面的、莫名其妙的神,一个粗枝大叶的创世者。

所以我称呼人类是我的子民,因为光是我带去的;混沌存在于原本,我可不敢说妖的产生也是我的功劳。我保证这不是在推卸责任——妖并不是恶的,只是随意揽功劳不太好。

“神”只有我和辰州,这足够悲伤。至于瓶子上的亮片变成的原始五神——他们常年沉睡但不可或缺。这样看来辰州于我而言着实重要,只有对她我才能宣泄我所有种类的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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